门诊时间
5月1号-9月30日
上午7:30-11:30 下午14:00-17:00
10月1日一次年4月30日
上午8:00-11:30 下午13:30-17:00
外配药告知
外配药告知

1. 医保外配药量规定:医保外配药品的配药量与门诊配药量是一致的,慢性病一般不超过7日量,门诊特殊病种外配仅限医保规定的53种重点保障药; 

2. 医保支持药品外配的参保患者类别:宁波市(全大市内)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;

3. 三类患者外配药医保不支付:大市外的省内其他地区持社保卡就诊的患者、本市机关子女统筹医保患者、进入门诊特殊病种结算通道的参保患者。 上述病友如需外配药品一律自费(医保不能报保销);

4. 外配处方打印:患者持社保卡可到各诊区的预检台或1号楼1楼大厅综合服中心打印;

5. 外配处方有效期限:自开方日起3天内有效;

6. 外配处方配药药店:患者可自行持社保卡选择任何一家医保定点药店进行配药;

7. 开取外配处方也必须要人证相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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